都发改可研字〔2024〕35号 关于调整都昌县苏山乡袁如岗湾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发改可研字〔2024〕35号
关于调整都昌县苏山乡袁如岗湾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昌县苏山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都昌县苏山乡袁如岗湾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报告》(苏府发〔2024〕15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都昌县苏山乡袁如岗湾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都发改可研字〔2024〕2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都昌县苏山乡袁如岗湾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都昌县苏山乡人民政府。
三、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道路白改黑3013.78㎡,新建水泥 (略) 3209.3㎡,人行道铺装564.02㎡, (略) 缘石229.96m,花岗岩护栏198.39m,毛石浆砌护坡792m3,新建排水工程1468m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资金等其它内容仍按都发改可研字〔2024〕29号文件执行。请项目单位根据《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调整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