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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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
建设单位 | 珠海保 (略) |
项目概况 | 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项目厂 (略) 万山镇东澳岛军民南路南侧,取水口位于东澳岛西南端长角湾,排水口位于东澳岛南端海湾。项目规划建设产水规模4000立方米/天海水淡化工程,其中土建及配套设施部分一次性建成(包括海水淡化取排水设施、海水淡化厂房及配套),设备将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产水规模为2700立方米/天,二期为1300立方米/天。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海水淡化取排水系统、海水淡化厂房、海水淡化系统、工艺展示间、相应的办公和值班场所等,服务范围为东澳岛全岛。项目厂址用地面积2597.42平方米,取、排水口用海面积为3.0779公顷。项目总投资9679.67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经船上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油污用泵抽到专用运污船上交由具有相应接收能力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单位接收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上施工工地洒水抑尘等环节。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化学清洗废水依托东澳岛渔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浓盐水通过扩散和稀释,要满足《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要求》(HY/T0289-2020);反渗透冲洗废水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