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3万吨岩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 (略) 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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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月18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万吨岩粉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中方县泸阳镇五里村三里平湖泸阳镇原园艺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补办环评,选址位于中方县泸阳镇五里村三里平湖泸阳镇原园艺场,总用地面积1714m2(2.572亩),建筑面积1340m2,建设一条年产3万吨岩粉生产线,包括磨粉、筛分,原材料主要购买中 (略) 规格1-3cm的碎石。目前主要已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堆场、产品堆场、2层办公综合楼及配套辅助设施,拟新建封闭式原料堆场、危废暂存间和完善现有厂房封闭性、废气治理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岩粉生产线已建设完成,主要对封闭式原料堆场、危废暂存间进行建设和完善现有厂房封闭性、废气治理设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生产线和堆场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有利于颗粒物沉降;投料斗上方安装固定喷雾装置控制进料粉尘的排放量;雷蒙机设置两级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出料口和产品袋口均为直径5cm、装料时收紧袋口等措施控制出料粉尘排放量;堆场粉尘、运输扬尘等无组织粉尘采取定期清扫、雾炮机或洒水降尘,确保场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无需用水;生产线和堆场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无初期雨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降尘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降尘废水均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灌溉林地、菜地。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以及车辆运行,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日常检修保养、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污染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扫粉尘、废润滑油及油桶、维修废物和生活垃圾。废包装、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扫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给水泥厂或砖厂;废润滑油及油桶、维修废物(含油抹布、手套等)分类暂存于危废间(配电房南面,占地5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