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需要, (略) 国资委拟组织开展 (略) 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培训班,特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宣贯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企业安全风险, (略) 国资委2024年学习培训计划安排, (略) 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培训班。
二、服务内容
开展一期20 (略) 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培训班,培训企业不少于9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单位、机构,经营范围涵盖安全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及相应资质、能力;
2.承担过近 (略)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培训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与提供本次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办公场所(地)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包含以下内容: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单后打印。
4.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技术或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人员不少于3人。
5.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6.工作业绩。近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相关政务项目(含市(县)、区)业绩。
(三)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扫描刻录电子版光盘,纸质件和电子版光盘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同时 (略) 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四)市国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机构,费用预算人民币(略)元以下。
(五)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服务及报告编制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 (略) 国资委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罗春风;联系电话:0510-(略)。
(略) 国资委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