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潜在的投标 (略) (略) 现代城32号楼B单元2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BAK-自采-028
2、项目名称:新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预算金额:(略).00元
4、最高限价:(略).39元
5、采购需求:新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项,采购预算:(略).00元,项目概况:新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具备国家建设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略) 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地点: (略) ( (略) (略) 现代城32号楼B单元2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人须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00:00
地点:镇坪国心酒店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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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本级)
联系人:段钧方
联系地址:镇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娜
电 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现代城32号楼B单元2506室
(略)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