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道160号-301房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申请挂牌转让的房产项目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抵押、担保等情况。2、本次转让房产位于和平区万全道160号3层,环境整洁干净,基础设施完善,交通配套齐全。紧邻天津医 (略) ,距离鞍山道地铁站370米。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锦州 (略) 注册地 (略) 古塔区西门外里33-126号 注册资本 50000.* 法人代表 秦丽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OUNHCU80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 无 批准日期 2023-05-16 批准文件名称 无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拆分交易。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登记则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知悉该处房产所涉及的过户及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处房产现场状况的实地踏勘等相关事宜,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费用和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挂牌公示期内对标的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周畅,联系电话:*)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230万元天津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3、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天津产权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该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转让,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 (略) 规定退还。4、最终受让方须按照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 (略) 指定银行帐户。受让方应同意,天津 (略) 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终止,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6、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8、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表明: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 (略) 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再负责任何维修等相关事宜。9、该项目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按照 (略) 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3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和平区万全道160号-301 建筑面积(平方米): 854.83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29382.2 *设计用途: 非居住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附属设施: 无 *租赁情况: 无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注: 土地面积共用 项目展示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样确认函.doc - 图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