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远县交通运输局G238安远县塘村至龙布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G238安远县塘村至龙布段公路改建工程 | 大部分位于安远县塘村乡、龙布镇境内,111m位于于都县境内 | 安远县交通运输局 | 江西 (略) | 建设性质为改建,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于于都县祁禄山镇水坞村附近国道G238桩号K449+815处,终点于龙布镇上林村入口处与S226线衔接;沿线途径祁禄山镇水坞村、安远县塘村乡上龙村、塘村村、白兔村、龙布镇上林村;项目占地984.95亩、全长19.636km,工程已纳入国家《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项目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征地拆迁; K451+000-K454+000段设计速度40 km/h,其余路段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路面宽8.5 m,两侧0.75m土路肩,沥青混凝土路面;中桥533m/9座(新建2座,老桥拆除重建7座);涵洞103道、涵长1046.5m,交叉口28个。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辅助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临时工程(弃渣场、施工便道、表土临时堆放场、混凝土拌合站、临时堆料场)和环保工程;总投资38647.49万元,环保投资969.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1%。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表“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土地、动植物、农林和临时占地(施工便道等)生态保护、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等措施;施工中主要关注桥墩围堰及其上下游水域、路基施工两侧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措施;耕植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生态恢复及绿化;切实做好弃土场、路基、边坡等排水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运营期完成公路边坡及征地范围植树种草,对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维护,加强观测和雨季巡查,避免土地裸露,避免降雨冲刷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动态监控外来入侵物种,发现外来入侵物种及时清除。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周边水体;设置车辆轮胎、底盘清洗设备和沉淀池,禁止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机械车辆维修清洗依托社会维修清洗点;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洒水降尘,禁止土石排入地表水;桥梁桩基钻孔泥浆经泥浆泵抽至施工场地泥浆沉淀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建材运输(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粉煤灰、水泥、砂、石料等)防止洒漏污染水体,临时堆放场不得设在河边,并应设蓬盖;营运期禁止运输装载易抛撒未覆盖散货物(煤、石灰和水泥等)车辆、漏油漏料罐装车和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公路排水设施和涉水桥梁护栏管理,定期巡查养护,保证路面雨水排泄设施完好;及时修复跨水路段毁坏的集水、排水设施;临近水体路段设置明显标志,禁止随意丢弃杂物。项目施工运营期排入Ⅲ类水体的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入农田灌溉系统的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相应标准;回用于绿化的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拌和站须安装密封除尘设备,回填土方堆场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余土弃渣及时运往弃渣场;易洒落散装物料运输车应配置防扬洒设施,装载不过满、不超重、不超车、不正超速,规划好运行路线与时间;路面泥土及时清扫,车轮、底盘冲洗干净,避免携泥带土;严禁燃烧废弃建筑材料,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配发相应防护装备;配足洒水车,施工场内松散干涸表土、施工道路、回填开挖和拆迁须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期扬尘(以颗粒物计)、沥青烟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车辆行驶通畅,减少和避免堵车,禁止尾气超标机动车通行,道路沿线绿化工程维护;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局高噪设备及使用时段,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并限速禁鸣,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加强绿化和车辆限速禁鸣、限制故障车辆上路、噪声超标路段加装隔声窗。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原则,废弃土石方运往弃渣场,建筑垃圾优先用于场地平整,无法利用部分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场地堆放;生活垃圾集中后运至垃圾处理场。及时运走、规范处置工程废料,施工泥浆沉淀渣、桥梁基础弃渣等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加强道路法规宣传,禁止司乘、行人乱丢垃圾,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到垃圾处理场。项目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防护器材;加强防撞护栏和桥梁事故池维护保养,确保防撞护栏、路面径流收集设施的有效性,对危险品运输全程监控,防范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备警示标志,按规定时速行驶,严禁超速,并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声环境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项目噪声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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