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 (略) 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 (略)
2.政府储备地
3. (略)
4.何声梅
二、土地概况:
1.该宗 (略) (略) 129号,土地面积为1461.47㎡,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该宗 (略) (略) 南侧,土地面积为5016.78㎡,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
3.该宗 (略) (略) 灵山镇,收回土地面积为1227.08㎡,土地用途为餐饮旅馆用地。
4.该宗 (略) (略) 山内三里120号,土地面积为1365㎡,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略)、(略)。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地块名(或使用权人)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