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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 (略) 关于江西省于 (略) 2024-2027 年
度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略) ,于都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7 年度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3700 元/吨,招标人为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2027 年度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7 年度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7 年度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基本资格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响应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
件备查)
(3)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
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于都县贡 (略) 21 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于都县贡 (略) 21 号二楼
七、其他
赣州 (略) 受于 (略) 的委托,对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
公司 2024-2027 年度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
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ZC00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2024-2027 年度聚合氯化铝材料采购 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 详见采购需求 3 年
1、本项目所有货物均包含材料费、辅材、培训、检测、装卸费、抽检、验收、运费、税金
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2、采购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支付。
3、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以成交下浮率计算出成交价格,按供货批次进行结算。假设
产品单价为 100 元,响应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 10%,则最终单价为 100*(1-10%)=90 元。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唱标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
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
磋商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则进入最终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签到
先后顺序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响应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
件备查)
(3)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
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工作日,包括 25 日)上
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30,(工作日内)在赣州 (略) (赣
州市于 (略) 21 (略) 二楼)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24 年 4 月 30 日 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
赣州 (略) 开标大厅,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
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活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万元整(¥:*.00 元)(响
应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
中标人还须缴纳*万元整(¥:*.00 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
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提供有效产品批次自检合格检测
报告、合格证、合同等资料结算付货款的 97%,留 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不计利
息一次性付清。
(十)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
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政府采购招响应领域雇黑佣黑,恶意
竞标、暴力围标、强揽政府采购项目等黑恶势力。
于都县财政局国资服务中心
温馨提醒:请勿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于都县财政局国资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 (略)
地 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797-*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 (略)
地 址: (略) 于都县贡 (略) 21 号二楼
联 系 人: 赣州 (略)
电 话: 0797-*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