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漷县镇 (略)
公示时间:2023-05-30
受理时间:2023-05-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处理,水循环使用或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选用低噪设备,车辆运输经敏感路段减速缓行、避开午间及夜间运输,施工场地路基两侧2.5m高施工围挡;选用低噪设备,避开午间及夜间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条件充分时应首先考虑用于施工场地的回填,对能够再利用的砂石料、水泥、钢筋、钢板下脚料等材料进行回收,对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废弃土石方统一收集,及时 (略) 垃圾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临时堆存过程中须覆盖密目网,严禁将建筑垃圾随意堆置;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施工场地PM10、施工场界等效A声级)
公众参与情况:已公示
联系人:肖金伟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益普希 (略)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明晖天海气体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