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等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10:5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周春龙、胡丹辉、仇杨军 | ||
总成交金额 | ¥4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歙县徽 (略) 1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歙县富 (略) 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JSCG2024C015
二、项目名称: (略) 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等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普陀 (略) 3000号3801-3805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等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评审、协助建设单位报批以及本工程实施阶段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提供成果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要求,成果需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各相关部门的评审,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报批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春龙、胡丹辉、仇杨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否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3.1 (略) :授权委托书、商务要求响应表符合性评审未通过,无效标处理。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4. (略) (略) 垃圾中转站工程;
4.2 祁门县生活垃圾分类一体化项目。
5.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 (略) (略) (略) 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歙县徽 (略) 197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歙县富 (略) 6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559-*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