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9月26日10 (略) (http://**)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平邑农村 (略) 持有的位于平邑县城西部,3 (略) 东、新安村西抵债资产一宗。证号为平国用(2013)第426号工业用地,土地面积*.8平方米(约33.8亩),使用年限至2041年12月19日;房产证号为平房权证2014第*号房产,房产面积3456平方米,无证房产*.08平方米(含沿街加盖部分)。证号为平国用(2014)第237号工业用地,土地面积9164.1平方米(约13.7亩),使用年限至2041年12月19日;无证房产9132.72平方米(含办公楼)。上述土地房产均尚未过户至山东平邑农村 (略) 名下。参考价:*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三、办理竞买登记: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元汇至指定的账户(开户名: (略) ,账号:**,开户行:山东平邑农商银行营业部,不成交者五个工作日无息返还)并持交款凭证 (略) 办理完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山东平邑农村 (略) 只承担产权过户过程中税法规定应承担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存在占用、改建、部分场地对外租赁及产权纠纷等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自行实地查勘标的,详细掌握并知晓标的物改建、占用、租赁、纠纷等情况,自行负责标的物清场,了解政府相关政策及个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五、法律责任:竞得者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全额打入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责任,悔拍后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详情咨询(电话):边经理0531-*4666
(略)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