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团 (略) (委托人)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团风 (略) 中段北侧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承租的单位,现邀请合格竞价申请人进行报价。
项目名称:团风 (略) 中段北侧加油站土地及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团风 (略) 中段北侧
地块基本情况:该地块位 (略) 中段北侧,出让面积6800.65㎡(合10.201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0.5。
(一)出租模式:土地及经营权出租,即土地及建设后设施设备使用权出租。
(二)租金底价:租金底价*元/年,租金每两年递增2%(即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在第四年的基础上递增2%,以此类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20年,不含360日(昼)准备期。出租人于租赁合同生效起给予承租人360日(昼)办理各项建设和经营审批手续的开业准备期(不计租金);承租人准备期内营业的,自营业之日起计算租期,准备期满后无论承租人是否开业经营,均开始计算租期。
(四)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确定中标成交人后,中标成交人必须30日内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并将首次租金支付到出租人账户,下期租金应在租金结算日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租金由出租人开具发票。
(五)运营方式:承 (略) 作为运营主体,承租人后期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加油站承建方,建成验收合格后,由承租人负责加油站的日常运营,出租人对加油站日常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六)其他条件:
1.前期土地整理:出租人负责三通一平标准要求。
2.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包含加油站、充换电站、加氢(气)站、汽车驿站(含:汽车修理、便利店、餐饮、住宿等)等。建设标准必须符合我国加油站建设最新标准及规范,出租人全程参与,包括图纸审核、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
3.手续办理:承租人自行办理各项建设和经营审批手续(报建、规划、消防、水电、成品油销售许可等),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出租人协助承租方办理。
4.税费:经营期间全额税费均在团风县缴纳。
5.运营品牌: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合格标准等品牌。
6.产权归属:承租人负责该加油站的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加油站建成后产权归属出租人,合同期内承租人享有加油站经营权。
(七)具体合作细节待合作方确定后进一步洽谈。
三、申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2年或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略) 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拟建加油站用地面积约6800.65㎡(合10.201亩),以规划现状加油站实际使用区域为准,如与实际勘察面积有差异,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中标成交人在申请登记前须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中标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8、申请人事前承诺书(此承诺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项目租金底价定为*元/年,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设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1、申请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有关标的物详情请参阅竞价文件,竞价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前到湖北团一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E区)获取竞价文件。
2、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略) 二楼1号厅(2019);
(3)递交方式: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价会议;
(4)递交份数:申请人须编制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提供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介质);
(5)每一申请单位只允许最多2人进入会场,按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3、竞价程序:
(1)由出 (略) 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2)申请人须在提交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文件,否则拒收;
(3)公布所有竞价申请人报价;
(4)进入评审阶段;
(5)公示评审结果
(6)确定中标成交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出让单位名称:团 (略)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0楼
代理公司:湖北团一 (略)
联系人:奚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E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