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物配租对象申购公租房(共有产权)流程,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2日,修文县共有1户实物配租对象提交《修文县实物配租户购买公租房申请书》,经申请对象承租公 (略) 物业管理单位及申请人户籍管理所在村居、乡镇初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本批次符合共有产权购买公租房资格对象共1户,现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可于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县住保中心领取《准购证》,申请人可持《准购证》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共有产权手续。
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共5天。
举报电话:0851-*、*
联系人:何 姗、罗 娟
附件:2024年第十批实物配租对象申请公租房共有产权资格审核合格表.xls
修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