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凰机场运营和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凤凰机场的保障能力,拟建设T3航站楼配套的综合交通中心项目。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机场用地,规划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2.0,建筑限高≤40米,建筑密度≤70%,绿地率≥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论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2日),若有意见,请于2023年8月12日前反馈我局。意见反馈方式: 电 子 邮 件 请 发 送 *@*ttp://**,书面意见请 (略) 自然资 (略) 政交通科,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邮政编码:*。
附件:1.区位图
2.控规分图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