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色尼区洛麦乡那布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
|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色尼区洛麦乡那布村 | | 14058.5 |
| (略) 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普布 |
| 3097.70 | | 25 |
| 2023-12-3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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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提升改造(新建混凝土道路14058.50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铺砖12840.01平方米,安装158盏太阳能路灯);局部人行路面硬化及幼儿园前停车场中新建混凝土硬化路面1832.45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晾晒场8944.02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2座,面积分别为42.57平方米、21.72平方米;新建截洪沟240.37米,新建绿化2266.65平方米,新建自来水厂一座,污水管网敷设1项,雨水管网敷设1项,给水管网敷设1项,新建取水点88.00平方米,新建沉淀池1个,容量为300立方米;新增400kva变压器一个,新建村入口牌坊2处;新建升旗台1处,文化中心大门及围墙修复1项;小康新村增设100kva变压器一个及电网入户1项,窗户修善28.98平方米,外立面改造1988.3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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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挖填方产生的粉尘和物料堆放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旱厕措施后通过清掏排放至周边草地的废料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回用排放至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乡生活垃圾收集池;建筑垃圾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张贴安民告示,严禁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晚间22:00-次日6:00、午间13:00-15:00禁止施工,减缓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拟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反映为道路的开挖和回填。由于拟建工程规模不大,管线较长,施工期短,属于工程临时占地,生态环境暨生态景观的破坏基本可以控制在有限范围内。这些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和施工迹地恢复措施的实施,工程施工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将得以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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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