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凯硕机械设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营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为:2204-*-07-02-*,位于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东区,从事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人造板设备、纸浆设备、水处理设备等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人造板设备100套,纸浆设备、水处理设备各10套。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建设20000m2标准厂房,用于研发、加工、生产和销售;二期建设生产厂房10000m2,用于原材料和设备仓库。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汽车尾气、施工机械尾气等。工地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施工边界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2m 的围栏,在施工围栏上安装喷水装置,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及料场篷布覆盖措施,减少施工场地、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漆废气等。项目打孔、切割、打磨、粉砂粉尘以及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7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项目刷漆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经 17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废水经设置的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喷洒除尘;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排入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保养,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加工车间内的各生产设备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加强生产车间封闭性、对产噪声设备采取加减震垫等防护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建筑施工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于施工现场,不能回用的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暂存在生活垃圾桶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次品、焊渣、布袋收集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机油、废含漆劳保用品、废 UV 灯管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三、项目建设事故应急池,防止火灾过程中消防废水未经处理进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周边地表水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按有关规定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报我局审核;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平乐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