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4月9日)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联系电话:0593-* | |||||||
传 真:0593-* | |||||||
通信地址: (略) 霞浦生态环境局(霞浦县松城 (略) 98号) | |||||||
邮 编:*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 注 |
1 | 力天砂石年产*吨建筑用砂石加工生产线项目 | (略) 霞浦县盐田畲族乡钓岐村新塘12号 | (略) (略) | 福建省华厦能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26.52亩,建设1条建筑用砂石生产线,年产建筑用砂石*吨,其中粗骨料(机制碎石)*吨,细骨料(机制砂)*吨。 | 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运至附近果园浇灌;洗砂废水进入浓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破碎、筛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粉尘: (略) 设置为半封闭,车辆进出口一侧设置防尘软帘,卸料过程中采取喷雾抑尘。车间封闭,设备进料口、出料口设置喷雾抑尘装置。中转库设置为封闭式,皮带输送进、出料口设置防尘软帘,并设置喷雾抑尘装置。成品库设置为封闭式,装车一侧和皮带输送进口设置防尘软帘,并设置喷雾抑尘装置。产品(干料)装车前,先喷洒水保持湿润,装车过程中采取喷雾抑尘。 (略) 进行硬化;定期清扫、洒水, (略) 面干净、湿润;车辆按照核定载重量装载;车厢两侧安装挡板,顶部采用苫布遮盖,密闭运输;限制车辆行驶速度。 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钓岐村垃圾中转站。一般工业固废压滤污泥、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运至 (略) 制砖综合利用;废布袋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临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