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延庆区实施沈家营特勤站新建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延庆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建设地点:延庆区沈家营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859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等,并同步实施红线内室外配套工程。
同意延庆区实施沈家营特勤站新建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延庆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建设地点:延庆区沈家营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859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等,并同步实施红线内室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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