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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 (略) 和田地区分行墨 (略) 点中央空调采购项
目(二次)
(招标编号:金喀内招字[2024]XJJZKN-018)
一、内容:
中国邮政 (略) 和田地区分行委托新疆金正 (略) 就中
国邮政 (略) 和田地区分行墨 (略) 点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二次)(项
目编号:金喀内招字[2024]XJJZKN-018)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
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
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墨 (略) 点中央空调采购,采购估算金额为 15.65 万元。安装
调试时间为 60 天(日历日)。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 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磋商
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
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 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 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 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
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 磋商对象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 磋商对象近 3 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 磋商对象(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
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 磋商对象在近 3 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 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近三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5 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
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9 日,每日上午 10:00-下午
19: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 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
理机构负责人邮箱:*@*q.com(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 word 或 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
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
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 1 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
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7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田地区和 (略) 40 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略) (http://**);
();
中国金融 (略) (http://**);
中国 (略) 站(http://**.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和田地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 (略)
地址:新疆喀 (略) 经开区深喀大道八号深圳城 3 号楼 5 层 4-2
项目负责人:布威热比古丽
电话:*、0998-*
邮箱:*@*q.com
投诉联系人:施霞
电话:*
邮箱:*@*q.com
开户名称:新疆金正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略) 支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 (略)
延期开标:2024-07-13 11: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 (略) 和田地区分行
地 址:和田地区和 (略) 40 号
联 系 人:石思光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 (略)
地 址: 新 (略) 水磨沟 (略) 165 号 1 栋 18 层
联 系 人: 布威热比古丽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