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奥普商用汽车离合器厂改扩建项 (略) (略) (略) 21号,4#、5#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123度22分34.471秒,北纬:41度54分27.762秒。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为改扩建项目,将原有生产厂房由6#厂房搬迁至4#厂房,5#厂房不变,原有项目产能及工艺无变化(汽车 (略) 零部件*件/年,冲压产品*件/年)。本次新增生产设备,建成后新增汽车 (略) 零件机加产品( (略) 铝支架)*件/年。
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化 (略) 理后, (略) 排至 (略) 道 (略) (略) 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机加生产中切削液产生的非*烷总烃,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加工的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后,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 (略) 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由有资 (略) 理;车削过程产生的含油金属屑,与危废贮存点内暂存,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外售;
不合格品、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 (略) 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已完成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并于2024年11月4日开始调试运行,调试运行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金小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