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005室转让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1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005室转让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005室转让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11月22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 0731-#(刘先生)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4年11月11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005室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4SWZC0239 | ||||||
挂牌价格 | 72.#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深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略) 华富街道莲花 (略) (略) 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701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267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略) 场服务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程国慧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证券时报社关于空 (略) 置意见的请示 证报﹝2024﹞23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人民日报社 | ||||||
批准文号 | 关于深 (略) 转让空置房产的批复 人社﹝2024﹞41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地 址 | 权证号 | 用途 | 装修情况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评估现值 | 挂牌价 | 备注 |
G2024SWZC0239 | 长沙建鸿达现代城1005 |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 |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 | 住宅 | 简装 | 106.73 | 72.4697 | 72.4697 | 标的空置中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或分期( )(√或╳)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11月2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6.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购房资格条件及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需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转让产权中涉及的税收、产权交割过程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交易中涉及房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拍卖( )招投标( )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刘洋 | 电话 | 0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