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恳请延期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宁都县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赣市发改外资字〔2024〕1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2年5月27日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22〕460号文批复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宁都县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11-*-04-01-*。鉴于该项目尚处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前期工作阶段,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可研报告批复文件将于2024年5月27日过期。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51号)第二十条规定,我委同意将该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5月27日。其余有关事仍按赣发改外资〔2022〕460号文批复的内容执行。请你委加大工作协调和保障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