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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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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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 白洋淀码头配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白洋淀码头配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4〕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文化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_已落实_,招标人为 河北白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中谦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安新县白洋淀码头。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停车场改造面积 *.71?;五星级卫生间改造面积 198.14 ?;游客服务中心改造面积 859.4
?;办公附属用房改造面积 1084 ?;消防泵房面积地上 29.15 ? ,地下 103.5?。移动厕所、移动岗亭、木栈道、廊桥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2.3工期要求:120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项目投资额:项目概算投资294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投资额在*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一家满足条件均可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
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②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 (略) (略) ”网站(http://**.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 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
.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
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 第(8)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⑤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为 (略)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和个人。
以上u、v、w、x、y、z、A与(7)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略) ”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 家,联合体须按照其
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
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款(6)、(7)、(8)项要求。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11)其他要求:___/___。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04 月
28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 (略) ”
(网址:http://**)(以下简称“ (略) ”)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略) ” (略) 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 (略) “ (略) -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 (略) 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略) -开标系统”, (略) 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请投标人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略) ”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并确保检测通过;开标前 (略)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河北省 (略) (http://**)、雄安新区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白 (略)
地 址: 安新县安新 (略) 41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谦 (略)
地 址: 河 (略) 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18号
联系人: 于鹏飞
电 话: *
电子邮件: *@*26.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略)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 (略) ”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略) ”或“ (略)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 (略) 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 (略) (略) 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8“ (略) ”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 (略) 址:http://**。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编制。
10.9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 (略)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略) -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鹏飞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 (略) 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18号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刘先生 0312-*。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1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招标文件PDF版-白洋淀码头配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