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询价编号:QDXJ *** YQ
(略) 市公 (略) 根据 (略) 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略) 通知书(启财采字 * ]号)中 (略) (略) 的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询价采购,项目要求详见附件二。
采购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 * * 万元整,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天送,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应;
3、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熟悉 (略) 市基本情况。
三、报价文件的构成:
(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B.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C.报价供应商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一);
(3)技术文件:
A.本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工作进度安排、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实施时间计划等);
B.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方案;
C.本项目主要人员配备及资历证明材料汇编;
D.完成本项目的预期成果;
F.完成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关承诺。
(4) 商务文件:
历年来承担过土地规划等类似项目及主要业绩(附合同或验收意见等证明方可有效);
(5)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文件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 (略) 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报价文件的报价表必须盖章。
报价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 (略) 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四、报价注意事项
1. (略) 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略) 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 (略) 理。
2、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3、报价文件请于 2015 年6月4日下午2:00-2:30密封送到 (略) 市公 (略) 开标室2并 (略) 登记(不受理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登记的同时请递交保证金汇票,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采购科 ***
地址: (略) 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4、报价包括项目实施、税金、成 (略) 有相关费用。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向 (略) 市公 (略) 交纳成交额0.4%的成交服务费。
五、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应向 (略) 市公 (略) 交纳人民币5400元的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 (略) 汇票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至 (略) 市公 (略) 。
收款单位: (略)
汇票账号: ***
(略) : (略) (略)
( (略) 汇票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供保证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报价供应商一致,否则 (略) 理)。
3.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 (略) 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5.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六、质量要求: (略) 要求。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 (略) 市公 (略) 备案。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 (略) 市公 (略) 报告, (略) 理。
八、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 (略) 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 (略) 的政府采购资格。
九、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十、项目工期时间:本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完成并通过 (略) (略) 验收。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成果通过省、市国 (略) 门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一次性付清。
(略) 市公 (略)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 QDXJ *** YQ
(略)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
金额(人民币大写):
报价单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附件二、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15 (略) 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性修改(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及禁止建设区以外的限制建设区与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 (略) 的适度调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修改、面状重点 (略) 调整等等),并按相关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 (略) 更新。
三、项目背景
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 (略) 、公众参与”的工作方针, (略) 市人民政府对“两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衔接,按照辖区内各镇建设的时序和规模,将 (略) 乡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在各镇近期建设范围,力争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符合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乡建设指标的偏少,近期建设 (略) 安排为允许建设区。
(略)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后,为顺应新 (略) 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略) 乡建设发展方向、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模式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同时规划实施的条件、 (略) 规划修编时的预期产生了一定的差距,依据《 (略) 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土规发[2012]4号)和《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需要对 (略) 县、乡级的土地利用 (略) 一般性修改,在确保 (略) 市范围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不改变的前提下, (略) (略) 修改。
四、目的任务
在确保 (略) 市范围内“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增加,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 (略) 市土地利用 (略) 局部修改,以确保各乡镇建设合理有序,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启动。具体要求做到:
(1)明确规划修改的背景与缘由;
(2)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管制区与土地用途区;
(3)根据规划修改的原则及依据,对规划修改方案 (略) 评估;
(4)对规划 (略) (略) 评估,并 (略) 承诺;
(5)按照相关要求对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略) 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
原则上本级规划修改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在上级规划区 (略) 统筹平衡,确保上级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
2.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 (略) 业用地标准等。
3.稳妥有序原则
应严格控制规划修改频率,把握节奏,稳妥推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又保持规划的现势性,提高规划 (略) 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4.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修改要充分征询、 (略) 会公众意见,充分论证,举行听证,修改方案 (略) 公示。
(二)工作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256号〕);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257号〕);
(4)《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2.地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略) 省土地管理条例》( * 日第二次修正);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2〕4号);
(3)《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56号)。
3.其他
(1)《 (略) 市 (略) 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
(3)《 (略) 市下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
(三)工作范围
本次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范围为 (略) 市及下辖各乡镇。
(四)预期成果
1、 (略) 市及下辖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修改方案;
2、 (略) 市及下辖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修改数据库;
3、 (略) 市及下辖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规划数据库更新成果;
4、界址点坐标及相关图件成果。
5、招标人要求其它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