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和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2023年普通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和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网站公开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2023年普通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主要涉及国道108和国道345共计5段,累计全长31.598公里,具体涉及:国道108宁强境内K1791+660~K1810+845金家坪至棋盘关段19.185公里大修及预养工程,洋县境内K1558+480~1559+045土地岭隧道段0.565公里大修工程,洋县境内K1575+800~K1576+800碗牛坝段1公里中修工程,洋县境内K1606+815~K1614+690槐树关至龙亭镇及高速连接线段8.153公里大修及预养工程,国道345略阳境内K2119+340~K2122+035何家岩至观音堂段2.695公里中修工程;2023年普通国道路面改造工程累计全长23.996公里,具体涉及210国道镇巴境内K1686+850~K1711+846段路面改造工程及K1698+145~K1698+255、K1700+730~K1700+920两处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为2个标段,其中2023年普通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为KCSJ1标段,普通国道路面改造工程及两处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为KCSJ2标段,招标范围为根据批准的方案设计进行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和预算文件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二、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KCSJ1标段须具备工程测量专业,KCSJ2标段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将对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进行查询,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注: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信息不符或查询不到的,评审时不予通过。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近5年来(2018年-至今)累计完成不少于2条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K (略) 干线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KCSJ2标段还应具有累计完成不少于1处建安费1000万元以上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http://**.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相关业绩若网上系统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或勘察设计业绩批复文件复印件及项目法人相关证明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 注:业绩的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已批复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2018年至今勘察设计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及因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投标人2018年至今未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部、建设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明令禁止参与投标(未在处罚期内)的;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贪污贿赂等不良记录,并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记录做出承诺。 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来(2018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含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应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将对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主要人员资历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进行查询,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相关业绩若网上系统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等复印件和相关勘察设计业绩批复文件复印件。 3、社保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注:业绩的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已批复为准。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信息不符或查询不到的,评审时不予通过。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相关业绩。若网上系统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或勘察设计业绩批复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KCSJ2) | 1人 | 工程勘察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最近3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负责过1个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工作。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最近3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负责过1个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设计工作。 |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最近3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负责过二级及以上公路测量工作。 |
后续服务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最近3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负责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工作。 |
注:1、在招标阶段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其他主要人员由中标人和业主合同谈判时确定,确定的人员不得低于上述最低要求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无条件接受业主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2、以上主要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果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额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3、(1)评标价的确定: 4、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5、(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6、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 ,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8分 |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得4.9-6.4分;好,得6.5-8.0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8分 |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得4.9-6.4分;好,得6.5-8.0分。 | |||
勘察设计工程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一般,得基本分3.0分;较好,得3.1-4.0分;好,得4.1-5.0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8分 |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得4.9-6.4分;好,得6.5-8.0分。 | |||
对本招标勘察设计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障 | 8分 |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得4.9-6.4分;好,得6.5-8.0分。 | |||
对本招标勘察设计环境保护的认识及对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 | 8分 |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得4.9-6.4分;好,得6.5-8.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项目负责人得分: 1、职称(5分) 中级得4分,高级及以上得5分。 2、业绩(15分) 满足附录4业绩基本要求得9分,每增加1项不低于基本要求类似业绩加3分,本小项加满为止。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4、E2=0.2。 | ||
2.2.4(4) | 业绩 | 20分 | 满足附录2业绩基本要求得12分,每增加1项不低于基本要求类似业绩得4分,本小项加满为止。 |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附录3信誉要求得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注:项目负责人及企业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http://**.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相关业绩若网上系统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等复印件或相关勘察设计业绩批复文件复印件及项目法人相关证明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样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得出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
名称: (略) 公路局
地址: (略) 滨江路28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916-*
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曲江新区政通大道西侧1栋1单元12101室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