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X)2017年学前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澄清说明
X瑞恒中信略受X市X区(X)略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X区(X)2017年学前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招标,略,现对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项目采购单位:X市X区(X)略;
项目编号:RHZC ## YQ;
澄清事项:
1、付款方式变更为:项目中标方自中标之日起三日内,向X市X区(X)略支付项目中标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实施,验收合格后退还10%的履约保证金,如不能按期履约交付或项目不能开展,将按天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返还中标方。为保证项目长期稳定,招标方将预留中标金额10%作为质保金,X市X区(X)略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报告后,支付项目总额的30%;X市X区(X)略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支付项目总额的10%;自验收合格12个月后,X市X区(X)略支付项目总额的30%;自验收合格24个月后,X市X区(X)略支付项目总额的20%;自验收合格36个月后,X市X区(X)略支付项目总额的10%;
2、在使用期内,招标方将预留中标金额10%作为质保金,因中标方方面原因造成略断网(不可抗因素除外),不能传输数据,略一日扣减中标方当年应付质保金2%的费用,直至当年费用扣完为止;
3、服务期内,力求学前平台功能完善,以招标文件中《免费学前平台功能要求》列表为基础,投标方要充分考虑到后期平台的完善和扩容,凡是招标方确认必须添加和减少的模块内容,中标方要根据甲方需求免费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内容。超出功能要求列表的个别需求,双方协商解决;
4、中标方配置的平台数据备份服务器及相关设备,一定要符合略需求,略方实际使略,具体设备及参数由投标方自定;
5、软件著作权证书可以在第二年付款期之前提供,如发现软件存在侵权或其他侵占他人知识产权略为,责任由投标方独自承担;
6、各投标人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X2017年协议免费补贴幼儿园略,服务期内如有增加或减少,根据投标方报价清单中的明细,增加或减少相应费用。
特此澄清
X瑞恒中信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