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竞价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934场)
(略) (略)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 (略) 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谷外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重金属镉 | 黄曲霉毒素 | 脂肪酸值 g/mgKOH | 入库能力(吨/天) |
(略) (略) | 白马储备库 | 0P1 | 中国 | 2024 | 稻谷 | 三等及其以上 | 2000 | ≥75.5% | ≥44.0% | ≤0.7% | ≤13.5% | ≤2.0% | 正常 | ≤0.8% | ≤0.16mg/kg | B1≤8μg/㎏ | ≤20mgKOH/100g | 180 | |
(略) (略) | 白马储备库 | 0L1-1 | 中国 | 2024 | 稻谷 | 三等及其以上 | 500 | ≥75.5% | ≥44.0% | ≤0.7% | ≤13.5% | ≤2.0% | 正常 | ≤0.8% | ≤0.16mg/kg | B1≤8μg/㎏ | ≤20mgKOH/100g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 质量要求:采购2024年产新中晚籼稻,质量指标符合《GB 1350-2009稻谷》籼稻谷三等及其以上的标准要求;储存品质指标符合《GB/T (略)-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籼稻谷标准要求;食安指标符合《(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农残指标符合《(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中水分≤13.5%(13.5%<水分≤14.0%时,每超0.1%扣量0.13%,水分>14.0%拒收),杂质≤0.7%(其中:杂质≤0.7%,此批稻谷要求卖方发运过风筛后的净粮,库区不提 (略) 理,毛粮拒收,杂质>0.7%拒收),整精米≥44.0%,出糙率≥75.5%,黄粒米≤0.8%,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KOH/干基)≤20mg/100g;重金属镉≤0.16mg/㎏,无机砷≤0.3mg/㎏(省外购入),黄曲霉毒素B1≤8μg/㎏;其余指标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 (略) 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超过上述标准及色泽气味异常、非2024年新粮、新陈互混、品种互混、虫粮拒收。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 (略) 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集装箱或包粮(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包装技术规范和要求,集装箱到库的,只接收敞顶式集装箱,篷布拆解费用由卖方承担,拒接封闭式集装箱)。
3.入库费:无入库费。成交价为买方仓前净粮交货价(包装物不计量、不计价,包装物通过原 (略) 理),到买方指定仓库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4.入库条件:最大入库能力180吨/天。车辆限长16米,限重60吨。最近火车货站为牌楼站( (略) ),该站距公司白马储备库约15公里,卖方提供真实的发货时间、数量信息,根据买方安排进行入库。
5、检斤检质方式: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到库稻谷质量逐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数量检斤以买方库点内地磅计量入库数量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秤。
6.卖方需提供“粮食收购备案证”,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4年)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标的物产地证明书,证明书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产地、年限等;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杂质、水分、出糙率、整精米率、色泽气味、互混率、谷外糙米含量、黄粒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镉、无机砷(外省购入)、黄曲霉毒素B1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等。严禁掺杂陈粮。严禁跨省粮源掺混发运。如有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转圈粮行为,买方拒收并收取违约保证金,并移交 (略) 场执 (略) 理。
7.交货期限及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4年12月6日前完成入库。买方根据入库进度每入库500吨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对验收不合格的稻谷,买方将 (略) 理,卖方须于15日内补发足额质量达标的稻谷,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
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8.粮食承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运输要求。卖方负责运粮车的资质审查与管理监督,并承担因运粮车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可能影响质量造成的一切后果。
9.其他要求: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略)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5:3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 (略) 的省外客户,首 (略) 场交易须拨打028-(略)(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略)
开 户 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略)(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 (略) ”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 (略)(挂网) (略)(报名) (略)(交割) 交易QQ群:(略)(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略) (略)(传真) 财务QQ群: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