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4〕74号)的通知要求,我 (略) 平遥煤化(集团) (略) 134万吨/年6.25米捣固型焦化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工程复核,现就开展该项工作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取业绩好、信誉度高、技术强的中介企业承担。
一、项目名称
(略) 平遥煤化(集团) (略) 134万吨/年6.25米捣固型焦化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二、项目规模
(略) 平遥煤化(集团) (略) 134万吨/年6.25米捣固型焦化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建设规模 1.9265公顷。
三、工程复核内容
依据《 (略) 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4〕74号)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程复核,确保工程复核全面、真实、准确。
工程复核包括内业复核、外业复核,并编制工程复核报告。
三、报价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询价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近三年(2020-2022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土地综合整治类项目业绩。
2、最高限价:14000元,在信誉度相同条件下按照最低询价者竞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
1、报价函(后附格式);
2、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3、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土地综合整治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6、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
五、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取网络报价方式,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18:0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63.com。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平遥县XXX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工程复核聘请中介公开询价报价的函。
关于平遥县XXX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工程复核聘请中介公开询价报价的函.docx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