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润正镶白旗10MW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正镶白旗东北方向约8公里的山脊上。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风电场采用分散式风电全额上网模式,规划装机 2台GW165-5.0MW机组,轮毂高度100m,总装机容量 10MW,场内采用架空线+直埋电缆串接后,接入新建 35kV 开关站。。
4、总投资:本工程固定资产静态投资为5521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1、项目备案的合法合规性;
2、征地手续的合理合法性;
3、施工期、运营期噪声、粉尘、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工程设计与方案的可行性;
5、施工管理;
6、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四、征询事项
为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能够如实了解各方面情况,征询程序如下:
1、征询范围:征询本项目涉及的户主及周边区域的公众。
2、征询内容:该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公众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征求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自然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正镶白 (略)
联系人:杨永生
通讯地址:正镶白旗发改财政楼
电话(传真):*
E-mail:*@*ianrun.cn
2、第三方评估单位:中创弘德河北 (略) (略)
联系人:张宇仙
通讯地址:内蒙 (略) 多伦路凯辰佳苑商业楼S1-1-112
电话(传真):*
E-mail:*@*q.com
正镶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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