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郊区经开区管委会对 (略) 氢能源特种阀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 (略) 郊区铜都大道南段3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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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 (略) 氢能源特种阀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铜郊开函〔2024〕8号 | 2024-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