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城县板桥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 (略) 蒙城县板桥集镇 | | *.3 |
| 蒙城县水务局 | | 刘军 |
| 4290 | | 47.42 |
| 2025-06-01 |
| 改建 |
| |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板桥橡胶坝及附属设施,新建板桥橡胶板、钢坝闸,改建充水泵房及配套设施,具体为:1)原有橡胶坝坝袋段混凝土底板及护岸保留,拆除坝袋;2)在上游侧重新布置底板、消力池等,安装挡水橡胶坝与泄流调节钢坝各 1 座;3)岸顶填土垫高,重新布置充水泵房及工程管理房;4)拓宽翻 (略) 。工程加固后橡胶坝段净宽 45m,泄流调节钢坝闸段净宽 15m,拦河闸坝总过流净宽 60m。 |
| | | |
| 其他措施: 施 (略) 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 (略) 定期洒水,控制车速, (略) 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规范建设运行;拆除工程洒水防尘;土方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区域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和重污染天气进行施工。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营地采用租用周边村庄房屋方式,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时砂石料系统、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生产和冲洗,不外排;基坑废水在基坑内布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设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和洒水防尘,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和施工弃渣统一运送至弃渣场处理,弃渣结束后,根据用地条件恢复植被或复耕;生活垃圾就近运至指定垃圾处理站,统一集中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物料运输在途经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根据影响情况 (略) 临房屋一侧设置临时声屏障遮挡施工噪声;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域生态保护:1)在工程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2)加强施工管理。老闸拆除、土方开挖与回填,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尽可能利用现有占地。3)明确施工工序,杜绝不规范施工方式。场地临时堆存的土方应布置在较高区域,避免受到地表径流的冲刷引发水土流失。水生生态保护: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在鱼类繁殖期避免在水域及周边进行施工作业,以减少对鱼类繁殖的影响;2)严格管理施工废弃物,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3)水域施工采取围堰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4)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和管理,严禁利用水上作业之便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等;5)结合施工及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本工程的水生生物、鱼类资源等监测工作。根据动态监测结果,适时调整和补充水生生态保护对策措施。生态敏感区保护:严格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不向水体、生态空间管控区及其他生态敏感区排放污染物。 |
| |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