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 (略) 年产60.5万平方米特种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 06日至 2023年09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 (略) 年产60.5万平方米特种玻璃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广州 (略) 年产60.5万平方米特种玻璃生产线项 (略) 南沙区榄核镇平稳村广珠路167号A101,项目占地面积7705平方米,建筑面积67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打砂玻璃的生产制造,年产钢化玻璃50万m2(其中20.5万m2用于其他玻璃加工)、中空玻璃6万m2、夹层玻璃4万m2、打砂玻璃5000m2。项目劳动定员60人,厂区内不设食堂,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平稳村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至榄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李家沙水道;项目冷却水、生产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磨边钻孔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循环回用)循环使用,加强管理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预压、蒸压、涂胶、打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生产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打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经重力沉降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切割粉尘、打砂粉尘(以颗粒物表征)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预压、蒸压工序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涂胶、打胶工序有机废气(以总VOCs表征)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生产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项目运营期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4、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废(硅酮胶)原料桶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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