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的请示》(本水发〔2023〕33号)收悉。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2005年3月, (略) 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桓仁县夹道子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辽发改发〔2005〕171号);2006年11月, (略) 水利厅批复了桓仁县夹道子水库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辽水计财〔2006〕237号);2013年5月, (略) 水利厅批复了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设计变更报告(辽水规计〔2013〕344号);2015年12月, (略) 水利厅批复了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报告(辽水规计〔2015〕418号),同意新增供水工程一项,工程总投资调整为46542.73万元。
(一)供水工程变更
目前,雅河乡和普乐堡镇部分用水企业现迁入桓仁县南江工业园区(包含雅河工业园区),普乐堡镇及雅河乡所辖范围内的14个村用水量较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报告(辽水规计〔2015〕418号)成果减少较多。同时,桓仁县2019年和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已由桓仁县政府实施完成,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满足普乐堡镇及雅河乡所辖范围内14个村供水任务要求。为避免供水工程重复建设,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是必要的。
(二)征地补偿变更
大雅河水利枢纽主体工程设计取消供水工程后,建设征地范围减小,征地补偿实物量、生产安置人口相应发生变化。征地补偿实施期间,苗圃、零星树木、零星果树、药材及其他山野菜等地上附着物实物量较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报告(辽水规计〔2015〕418号)成果发生较大变化。桓仁县政府计划在本项目库区右岸新建一条三级公路,作为项目区旅游开发、森林防火通道使用,同时满足坝址、库区林场、耕地、库尾秀里村之间交通要求,与原设计复建农村作业路内容重复。因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以及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税费政策变化,相应征地补偿标准和税费需进行调整。综上,对大雅河水利枢纽征地补偿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
二、变更内容
1.基本同意取消向下游普乐堡及雅河两个乡镇14个村供水任务和相应建设内容。
2.基本同意取消供水工程引起的建设征地范围及地上附着物变更。永久征地减少15.89亩,临时占地减少1224.34亩;减少苗圃190.12亩;因供水工程占地产生的生产安置人口5人,相应取消。
3.基本同意经地方政府复核确认的水库淹没区的实物量变更。苗圃减少279.08亩,零星树木增加6864株,零星果木增加5577株,药材及其他山野菜增加46.74亩。
4.基本同意取消农村作业路复建。
5.同意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22号),确定水库淹没区征收土地补偿补助费标准;根据《关于启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52号),增加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费用,并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列;根据 (略) 的相关法规政策,确定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取费标准。
三、变更后工程投资
本次设计变更共调减工程投资7677.83万元,变更后工程总投资38864.90万元。
四、其他
请你局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推进竣工验收,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略) 水利厅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