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市龙岗工业区玉兰苑小区西12幢7套住宅(重新挂牌)转让标的5:502室 | ||
项目法人: | (略)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 (略) 出售玉兰苑等44套房产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 (略) (略) |
(略) 门: | 安徽省国资委国有资产交 (略) | 代理机构: | 无 |
交易平台: | 安徽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8-03 09:39: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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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AH2022DF *** | (略) | GR2022AH *** -2 |
标的名称 | 合肥市龙岗工业区玉兰苑小区西12幢7套住宅(重新挂牌)转让标的5:502室 | 转让底价 | *** 00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08-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30 |
资产包概述 | 1.本次转让资产包位于龙岗工业区玉兰苑小区西12幢,房地产登记用途为成套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建筑年代约为2002年,总层数为6层,装修状况为外墙涂料,墙内乳胶漆,地面铺地砖,简单装修。 2.资产包共有7个标的,其中302室、401室、402室、501室、502室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601室、602室为七室两厅一厨三卫(含阁楼);标的无抵押、质押情况,具体详情参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建英房估字[2022] (略) )。 |
房产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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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 (略) | 地址 | 合肥市龙岗工业区玉兰苑小区西12幢502室 |
建筑面积 | ***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配套设施 | 暂无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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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8-03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分为无需贷款的和需银行贷款的,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第8条。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房屋建筑物转让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办理权证登记 (略) 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应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落实解决。标的的配套设施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4、转让标的按交付时现状移交,其中转让标的的面积以现房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如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 5、转让标的1至标的5均被使用,清场工作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方将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工作。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 (略) (略) 门关于标的过户的要求和办理购房贷款等其他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受让标的;如受让后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土地过户变更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房产税等损失。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转让标的价款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意向受让方若符合当地购房按揭政策,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购买标的中的房屋办理贷款,标的房屋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标的房屋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转让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安徽 (略) 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房屋需银行贷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首付款(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尾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安徽 (略) 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贷款方式付清(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手续);已付款、贷款之和不足 (略) 分,受让方 (略) 分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安徽 (略) 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现场勘查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提交以下资料向安徽 (略) 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 (略) 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 (略) 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 (略) 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 (略) 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申请受让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 *** 安徽 (略) 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 (略) 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1111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 .0元。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略) | 收款单位:安徽 (略) (略) 账号: *** ***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 (略)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房产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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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 (略) | 地址 | 合肥市龙岗工业区玉兰苑小区西12幢502室 |
建筑面积 | ***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配套设施 | 暂无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贾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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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055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 (略) 滨湖时代广场G1幢1层安徽 (略) 业务服务大厅 |
交易机构网址 |
标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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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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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上传电子版 |
1、法人证明件(法人适用)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2、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自然人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3、税务登记证(法人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4、受理申请书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5、交易申请函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6、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 (略)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 (略) 有风险,安徽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