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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山东 (略) 石油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 (略) (略) 东营区史口镇福昌路9号。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6万元,建设车间1栋面积约4300m2,仓库1栋约1300m2,原料库1栋约1000m2,行政办公及研发综合楼约1800m2, 门卫约30m2,并配套建设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等辅助及附属设施,主要设备有搅拌釜、挤条机、烘干机、泪料搅拌机、提升机、空压机、粉碎机、高速分散机、酸罐、配料搅拌罐、环保电动叉车、冷却塔以及实验室检测配套设备电热恒温干燥箱、堆密度测定仪、颗粒强度仪、天平等,合计9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各类石油助剂*t/a,其中包括年产羟基氧化铁脱硫剂30000t/a,年产钻井助剂20000t/a,年产采油助剂50000t/a。
石油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分两期验收,本次一期验收钻井助剂中的油基润滑剂10000t/a、采油助剂13000t/a(其中降粘剂(油溶)5000t/a、液体脱硫剂8000t/a),对应设备主要为3台搅拌釜及其配套3台齿轮泵,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其余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处理设施、公辅工程、剩余产品(羟基氧化铁脱硫剂30000t/a、钻井助剂中的固体润滑剂10000t/a、采油助剂37000t/a,其中包括粘土稳定剂6700t/a、降粘剂(水溶)5000t/a、有机缓速酸4000t/a、降压增助剂6800t/a、酸化解堵剂4500t/a、凝胶类堵剂10000t/a)均在二期进行验收。
本单位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于2023年6月30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有效期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登记编号:**X。
2023年5月山东 (略) 负责编制《山东 (略) 石油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以东环东分建审[2023]20号《关于山东 (略) 石油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报告进行批复。
石油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一期)于2023年6月10日开始建设,2023年7月1日建成竣工,并于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10月2日进行设备设施调试。以上竣工、环保设施调试均在天天环境信息网(http://**)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的公告》、东环发[2018]6号《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山东 (略) 于2023年7月进行资料核查,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及山东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本公司进行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本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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