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及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吕东泽
联系电话:0435-*
附件1: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2: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