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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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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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内蒙古 (略) 年处理*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该项目位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水泉子村,主要工程内容为:生产车间2栋、成品库2栋、原料库1栋、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各1栋,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运输车辆扬尘和施工噪声。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运输车辆设置车厢挡板,做到表面覆盖,限制车速,避免露天作业,降低扬尘;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储存、转运粉尘,煤矸石破碎、筛分、研磨粉尘,免烧砖物料混合粉尘。原料煤矸石储存、装卸扬尘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加工区域为封闭式车间,设置喷雾抑尘系统,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水泥、粉煤灰储罐产生粉尘由设备顶部排气口排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筛分、破碎及研磨产生的粉尘经引风管道汇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排放限值要求;免烧砖物料混合粉尘经引风管道汇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选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 经厂区防渗化粪池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清运处理,最终运至上海庙镇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分级筛、破碎机、各类泵等,报告表提出采取低噪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1975.84t/a)送制砖工序;沉淀池泥沙及废坯料(5t/a)收集后用作制砖原料,生活垃圾(3.65t/a)经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废矿物油和废油桶依托现有的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