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进行珠海中心站(鹤洲)枢纽站城一体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征集民意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珠海中心站(鹤洲)枢纽站城一体工程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地点: (略) 斗门区、金湾区
4.工程概况:
枢纽建筑配套工程:争取统筹利用铁路自营停车设施,在铁路桥上、桥下空间布设公交、大巴、出租、社 (略) 通廊等,打造站城融合的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
市政道路工程:构建“快慢分离”的双支撑系统(南北高架、“三横三纵”地面),同时满足高铁枢纽进出和片区规划交通需求。
轨道预留预埋工程:预留珠 (略) 轨道交通3号、10号线引入条件,将3号线、珠斗城际车站设置于广珠澳高铁场及西广场下,珠肇高铁场预留3号线、珠斗城际线路东西向区间穿越条件(地基加固),实现枢纽内轨道交通客流“零换乘”同时,尽量减少轨道车站近期预留预埋工程。
投资估算:建设规模约61万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63.34亿元;一期工程建设规模约40万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35.96亿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略) 全体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 (略) 轨道交通局阐述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请在公示期内阐述个人意见和建议,且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邮编和联系地址,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康宁路66号
联系人:赵科
电话:0756-* 邮编:*
电子邮箱:*@*ttp://**
(略) 轨道交通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