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夜视显示装置系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W3095)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夜视显示装置系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夜视显示装置系统 | 夜视显示装置系统用于夜视模拟视景演示,包含可见光和红外光演示,兼容微光夜视镜使用,支持单通道及双通道显示。夜视显示设备包括夜视兼容投影机和双光源夜视显示器,夜视投影机具有体积小,显示尺寸大,夜视显示效果好等特点。 | 见附件1 | 30 | 2024.07 |
注: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严禁转包。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09日至05月16日
四、反馈方式
(一)联 系 人:于老师
(二)电子邮箱:*@*ina.com
(三)联系电话:010-*
(四)地 址: (略) 海淀区。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