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 事项1:“招标金额:#.02 元”变更为:“招标金额:#.33 元” 事项2:“工期要求: 182 日历天”变更为:“工期要求: 83 日历天” 事项3:监督机构:“安义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变更为:“安义县 (略) ” 事项:4:一标段招标控制价:“#.03元”变更为:“#.97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66元”变更为:“#.19元”; 三标段招标控制价:“#.71元”变更为:“#.78元”; 四标段招标控制价:“#.00元”变更为:“#.18元”; 五标段招标控制价:“#.62元”变更为:“#.21元”。 以澄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