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西排总河治理工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202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西青区财政资金。招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东西排总河于2008年进行清淤及护砌建设后,已运行10年,由于该河段为断头河及津静公路雨水排水,河道淤积严重。进而导致河水水质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河道年久失修及冻胀作用,导致部分浆砌石护砌受到损坏,特别是台阶部分损坏较为严重。本次河道治理工程主要为河道清淤及破损边坡和建筑物修复。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汛期不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西排总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东西排总河治理工程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DXPZHZL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桩号0+000~桩号4+032河段4.032km河道淤泥进行清除,河道南岸浆砌石挡墙及护砌拆除重建1km及修补1.37km、北岸修补0.395km,对河道沿线3处口门进行封堵,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沿线绿化设施的部分损毁进行修复,对东西排总河节制闸的闸门和启闭机进行更换,对闸室和两侧挡墙进行防碳化处理,布置适当安全防护措施等。
(2)标段名称:东西排总河治理工程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DXPZHZLSG/HT-2024-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桩号4+032~桩号7+900河段3.868km河道淤泥进行清除,河道南岸浆砌石挡墙及护砌拆除重建1km及修补1.37km、北岸修补0.395km,对河道沿线2处口门进行封堵,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沿线绿化设施的部分损毁进行修复,布置适当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2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8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北4号
联 系 人:赵继伟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焦欧阳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2月5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继伟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