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溆浦县 (略) 年开采*m3花岗岩及配套加工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溆浦县 (略) 年开采*m3花岗岩及配套加工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溆浦县 (略)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