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来凤县三胡 (略) 照明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来凤县三胡乡人民政府 | ||
(略) 域 | 来凤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7:1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8-(略) | ||
采购单位 | 来凤县三胡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来凤县三胡乡集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8-(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瓦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8-(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15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凤县三胡 (略) 照明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10-23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来凤县三胡 (略) 照明项目于2024年11月13日 (略) (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了开评标工作,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 (略) 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供应商,并于2024年11月13日在(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湖北省 (略) 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11月23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质疑成立,认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须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更正日期:2024-12-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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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凤县三胡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来凤县三胡乡集镇
联系方式: 0718-(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 (略)
地 址: 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瓦 (略)
联系方式: 0718-(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071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