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星区石井 (略) 报送的《娄星区石井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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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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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娄星区石井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石井镇大井村 |
建设单位 | 娄星区石井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 (略) |
项目概况 | 娄星区石井 (略) 投资*元,建设娄星区石井 (略) 建设项目,项目位于 (略) 娄星区石井镇大井村,占地面积540m2,床位2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目前项目已建成投产,故本评价不再对项目施工期施工内容及污染进行分析说明。 二、营运期 ①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煎药废气。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封闭,对污水处理站排气孔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既进一步除臭又起到消毒的作用;项目煎药过程中有少量的煎药废气产生,由于煎药间独立,所用药材多为草药,无有毒有害气体,中药煎药室产生的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包括门诊就医人员废水、住院病人废水、病床陪护人员废水、医务人员废水),医院影像科使用3D打印数字成像技术,不进行洗印,无洗片用水;检验科采用分析仪和检验试纸进行检验,无检验用水。医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预处理+SBR活性污泥处理+活性氧消毒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运营期主要噪 (略) 门诊病人的社会生活噪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噪声等。病房、办公用房及宿舍均安装家庭式的单体空调机,空调主机设置在户外格栅内,对病人及周边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小;营运过程中对求诊病人进行正确的督导,禁止大声喧哗,严格限制探访时间,降低社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水泵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封闭,可以 (略) 废水处理设备噪声。 ④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 (略) 裕德 (略) 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清掏、转运及最终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