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1.本工 (略) (略) 芙蓉区人民东路与长?路(东四线)交叉口西南角,项目地块北临人民东路、东侧为长?路,西侧为经九路。
2.一类超高层公共建筑,主楼35层,副楼5层,地下三层。主楼149.50m,总建筑面积:*.96㎡,总占地面积:6532.20㎡。
3.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二级。基坑底边线与地下室外墙线取1.50m。本基坑顶整平标高44.00m,地下室基坑底开挖标高29.80m,基坑支护高度14.20m,基坑支护长度470.71m。基坑支护整体采用灌注排桩+锚索,局部采用排桩+水平角撑,隔水帷幕采用三重管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墙。
二、相关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三、技术规格:测试数量及检测要求
1.本次监测工期暂定为360天,有异常情况延长工期。监测频率根据基坑类别和施工进度确定,其详细监测频率以批准的监测方案为准,遇大雨或位移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观测次数及增加监测项目。
2.监测项目及数量具体以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本项目基坑支护图纸要求以及采购人现场负责人的要求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服务地点: (略) 芙蓉区人民东路与长?路(东四线)交叉口西南角,项目地块北临人民东路、东侧为长?路,西侧为经九路。
五、服务标准:1、检测成果和工作要求
1.1沉降观测:施工全过程;
1.2基坑监测:根据工程进度自基坑开挖,至基坑回填完成结束;
1.3依据采购人施工进度配合监测,以不延误施工进度为原则;
1.4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监测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监测费千分之一。延期超过1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有权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1.5成交单位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1.6工作要求:
1.6.1现场至少配备三名专业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服从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循采购人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做到文明监测、安全监测,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6.2自行提供完成监测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等,并承担管理和维护责任;
1.6.3按监测规范及要求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负完全责任;
1.6.4在监测过程中发现位移、沉降等变化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或其他异常现象及时通知建设单位、采购人及监理单位;
1.6.5正常情况下当天的监测数据应最迟在监测的第二天提供,当出现异常情况时,供应商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报告异常值大小与风险的程度,并当天提供监测报告;
1.6.6采购人对监测报告的认可不代表监测报告准确真实。如监测报告在采购人签字后发现监测结果不准确不真实的,供应商必须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其他
成交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一、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 (略) ;
2.付款方式: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每次付款都需经*方、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提供基坑监测方案,深基坑支护工程获得集团同意意见,且通过专家论证会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地基基础工程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地下主体结构完成及回填土至±0,支付至100%。
3.*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建设单位提供正式付款申请书和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流程按建设单位的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权选择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付款。
二、其他说明
1.成交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