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鼎(无锡) (略) 编制的《年产*平方米高密度互 (略) 板及智能制造模式技术改造项目》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锡山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审批(锡开安环复[2021]38号)。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与环评发生了一些变动,变动内容如下:
①原环评为设计阶段,芙蓉厂区新建项目实际产污设备接入的排气筒发生变动导致部分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和排放量发生变化。
②原环评为设计阶段,部分排气筒实际建设时合并,同时原环评未考虑产品烘干过程产生的热蒸汽,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一根排气筒排放烤箱烘干产品表面水分时产生的热蒸汽。
③原环评中工艺流程包括产品必要生产工艺和非必要加工工艺未进行拆分,由于企业生产情况,企业需要对必要生产工艺流程及其处理设施进行一期验收,部分非必要加工工艺设备及其处理设施暂未安装,待安装完成后进行二期验收。
综上,通过对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方面涉及的变动情况逐一分析。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项目涉及一般变动,因此编制“一般变动影响分析报告”,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变动后,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