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福贡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 |||||
项目名称 | 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饮用水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上帕镇腊竹底村巴吉古组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城乡建设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2378.5m2,已建成1栋2层框架结构水处理车间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975.51m2,建筑占地面积1114.21m2。水源为江东腊竹底水厂出水,架设江东腊竹底水厂供水管至本 (略) 1200m, (略) 铺设,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不在厂区食宿,建成后,年生产五加仑桶装水*桶,瓶装水*瓶。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28.*元,占项目总投资1.93%。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吹瓶工序、包膜、贴标、激光打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化验室试剂挥发的废气、异味。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吹瓶工序废气,排放浓度为1.55mg/m3,排放速率为0.0031kg/h,单位产品排放量为0.458kg/t产品,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4浓度限值(即浓度100mg/m3,单位产品排放量0.5kg/t·产品)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在厂区内任意监控点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限值(30mg/m3)、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4.0mg/m3),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反冲洗废水、RO系统反渗透浓水、洗瓶、洗桶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器皿第三道清洗废水、办公人员废水,生产废水排入110m3的生产废水收集沉淀池由泸水 (略) 福贡分公司用罐车清运至福贡 (略) 绿化、道路清扫,办公废水排入项目区10m3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建设单位已跟泸水 (略) 福贡分公司签订了生产废水利用协议,跟腊竹底村民小组签订了粪污利用协议,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吹瓶机、灌装机、打包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60-85dB(A)之间,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采取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昼间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石英砂(900-099-S59)、废活性炭(900-008-S59)、废滤膜(900-099-S17)由厂家回收处置,淘汰水桶(900-003-S17)、吹瓶工艺不合格产品(900-002-S62)、废标签(900-002-S62)、废瓶、桶盖(900-003-S17)、LED灯管(900-099-S59)、废包装物(900-005-S17)作为废品外售处置,不合格产品(900-099-S17)返回石英砂处理工段再生产,废膜(900-003-S17)、污泥(461-001-S90)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紫外灯管(HW29,900-023-2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机油(HW08,900-214-08)、实验废液、废样及第一道、第二道清洗废液(HW49,900-047-49)、报废化学试剂(HW49,900-047-49)由专人进行管理,负责废物日常分类收集、贮存管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因此,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且处置率100%,对外环境没有影响。 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次氯酸钠、化验试剂盐酸、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化学试剂储存、泄漏、中毒风险,废机油泄露引起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项目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做简单分析。项目通过加强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指定专人保管,制定管理台账,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围堰,项目区设消防事故水池等措施,强化运营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环境污染事故可控。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以及其它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定期洒水等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环保设施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经自然蒸发后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设备,并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在 12:00~14:00、22:00~6:00 期间施工;材料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施工过程中,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吹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内的排风系统排至室外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产废水排入110m3的废水收集沉淀池收集后,由泸水 (略) 福贡分公司用罐车清运至福贡 (略) 绿化、道路清扫。 ②办公废水经化粪池(10m3)预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清掏、清运做农肥。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区内设置一处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 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分区放置。水处理更换的石英砂、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置;淘汰水桶、吹瓶工艺不合格产品、废瓶盖、废包装物、废标签、废PE膜、LED灯管废作为废品外售处置;滤膜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返回石英砂工艺重新生产;生产废水收集沉淀池污泥清掏后送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④废紫外灯管、处理废气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⑤实验废液、废样及第一道、第二道清洗废液、报废化学试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产噪设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减振等措施。 5、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做好化粪池的防渗措施。 防渗分区:①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防渗要求进行建设。 ②一般防渗区:废水收集沉淀池、化粪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要求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或参照GB*执行。③办公区、生产车间、设备用房、厂 (略) 等进行简单防渗,采取水泥硬化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处理; ②次氯酸钠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③在加氯加药间设置氢气检测仪,用于检测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脱气储罐外排的氢气浓度; ④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碱类分开存放,切记混储; ⑤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详细的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送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饮用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