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府城镇齐涧村增设公交站处信号灯工程
2、工程地点:凤阳县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招标人: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50日历天
7、工程控制价:*.52元,下浮10%,以*.66元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9、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审计价的100%,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招标范围为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以上互为补充)。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投标单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施工内容的实际资料;同时须认真核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 (标底),凡技术规范和施工图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及业主合理要求),如在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中未列项的,均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
投标单位应在认真研究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视同响应交易文件全部内容。
5、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小写。
6、交易文件的领取:
交易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地点: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8、开标程序:
1)、查检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开标并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3)、查验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确定中标单位。
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代表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装订在标书中)。
2、投标函中关于报价、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响应交易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隆庆 (略)
地 址:凤阳县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0-*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