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及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9月组织完成石阡县 (略) 年产(略)立方米砂石扩建项目的扩界(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同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项目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并出具了项目鉴定书。
现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我单位在验收合格后, (略) 站向社会公开《石阡县 (略) 年产(略)立方米砂石扩建项目的扩界(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和《石阡县 (略) 年产(略)立方米砂石扩建项目的扩界(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 (略) 理或解答。
建设单位:石阡县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必禄 联系电话:(略)